
2024年6月28日,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工业园区的一家新能源科技公司锂电池生产车间内,工人在通电测试圆柱电池性能。视觉中国 资料图
6月25日(“全国低碳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对中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做出新的展望和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
去年5月,欧盟《动力电池碳足迹计算规则草案及附件》(以下简称《草案》),对动力电池产品碳足迹核算作出规范。《草案》仅保留旧版碳足迹核算草案中“全国平均电力消费组合”和“直连电力”两种计算模型,意味着相关企业无法通过绿电购买降低产品碳足迹。不具备光伏发电和风电发电优势的电池生产企业,需要采用全国平均电力消费组合的数值计算。但是,组合数值的碳排放量较高。目前国内符合《草案》直连要求的绿电,只有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电或风电,但发电量小,存在电网接纳和调配难题,无法满足企业生产用电需求。
近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提交提案,计划将《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里规定的经济运营商电池供应链尽职调查义务实施时间,从原定的2025年8月18日向后推迟两年,新的实施日期定为2027年8月18日。这一举措旨在给企业和监管机构留出更充裕时间,以应对诸如供应链调整、第三方认证机制存在不足以及新法规需要协调等挑战。不过,该提案还需经过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审议并获得通过后才能正式生效。
本文主要解读欧盟新电池法案对中国电池产业的影响,并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
一、《草案》发布对中国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一,增加中国相关企业成本。一是《草案》对碳排放的要求必将增加电池企业的技术升级、环保改造和员工培训成本;二是动力电池碳足迹合规管理将增加电池企业的合规成本和出口时间成本;三是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将增加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调成本;四是企业需要支付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碳足迹声明所需的数据收集和认证费用,增加企业咨询和认证成本;五是企业层级监测要求差异导致企业自测数据互认失效,增加企业的监测成本等。
第二,限制中国“新三样”产品对欧出口。欧盟是中国电池企业的主要出口市场,占中国电池出口总额的三成以上。当前,中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刚刚起步,针对新能源产业及其产品的碳排放核算标准尚不完善,已制定的碳足迹相关标准以团体标准为主,尚未发布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基础通用国家标准,使得电池出口没有核算依据。欧盟动力电池碳足迹核算标准的实施作为新型绿色贸易壁垒,必将限制中国企业对欧锂电池、太阳能电池和电动汽车出口,削减中国在“新三样”产品出口优势。
第三,促进中国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建设。当前,中国在产品碳足迹标准制定和数据库建设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草案》从产品碳核算、核算方法、数据库建设和国际互认方面对中国的碳核算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一是碳核算边界从企业主体拓展至产业链,促使链主企业加快协调解决上下游企业碳排放数据缺失问题;二是基于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核算方法促使中国加快重点产业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常态化发布电网因子数据;三是加快中国核算对象、方法、基础参数等与欧盟数据的衔接互认,提高数据质量保障;四是有助于中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获得更大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二、中国产品碳核算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碳核算体系是一个涉及国家、地方、行业、企业、产品五个层面的多元体系。产品层面的碳核算涉及产品全生命周期,核算范围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拓展。从中国碳核算体系发展历程可以发现:
第一,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起步晚。2008年英国标准协会发布的《PAS2050:2008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是全球第一个衡量产品碳足迹的标准。中国早在2011年提出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首次提出,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明确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体系。“十三五”时期,中国基本完成国家、地方和企业三级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体系的构建,但在产品层面的核算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直到2022年,《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提出了行业、企业层面及重点产品层面的目标任务,首次将中国碳核算体系扩展到了产品层面。
第二,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任务重。2024年6月,《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对中国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建设任务和要求进行了细化。提出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要初步建立,到2030年,要完善碳足迹管理体系,出台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基本建成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全面建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因子数据库与碳标识认证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实质性参与产品碳足迹国际规则制定。同月,中国《锂电池碳足迹核算体系》正式发布,是中国首个细分行业碳足迹核算体系,涵盖锂电池碳足迹核算方法、标准体系、背景数据库、核算平台等多项关键核心内容。
第三,动力电池碳足迹体系建设时间紧。根据2023 年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要求,自2025年起,容量超过2kWh的动力电池必须提供碳足迹声明和标签。为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对企业造成的冲击,2025年,中国产品碳足迹体系建设开始加速,相关部门先后发布:第一版“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首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首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以及首次公布中国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并提出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和信息披露相关标准等等。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平板玻璃(征求意见稿)》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首次针对动力电池产品提出了碳足迹量化方法。
三、相关政策建议
第一,从企业角度而言,一是积极引入产品碳足迹管理系统和工具,加强数据收集与核算。二是建立内部碳足迹管理流程体系,加快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和标识认证工作。三是加强与供应商合作推动碳足迹核算,完善供应链ESG管理机制,有效应对生产者责任延伸义务。四是出口企业应通过本地化策略,加强与国外企业的研发合作,加强产品碳核算互认,提高产品竞争力。五是应扩大海外生产基地的建设,提高海外供应链的稳定性和运作效率。
第二,从产业角度而言,一是将产品碳足迹纳入绿色供应链评价体系,加强电池全产业链垂直整合,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推进产业链的绿色低碳转型。二是应建立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产业链协同基金,由链主企业主要投入,供应链企业参与投入,直接推动供应链企业进行符合链主需求的减碳行动,优化供应链企业的减碳成本。三是为防止关键产品和供应链信息泄露,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的数据收集、整理、交互的电池护照平台。
第三,从政府角度而言,一是围绕人才培养体系、数据计量体系和数据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再生原材料使用的认定机制,规范动力电池回收、拆解、利用市场,建立健全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相关部门应尽快明确进口旧电池“废”与“旧”的边界,允许梯次利用旧锂电池合法合规进口,降低国内电池出口企业的回收利用成本。四是加快电力结构升级,增加绿电占比,破解国内电网接纳、配置、调配清洁能源难题。定期公布电网因子数据,加强国际互认,方便企业碳足迹核算。五是强化数据分级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制定行业、产品碳足迹数据安全标准规范,细化碳足迹数据出海范围,加强企业涉碳数据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作者金晓梅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国际经贸学院讲师、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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